能否将违约金与赔偿金合并支付?

安吉刑事律师 2025-04-06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的相关规定,违约金与赔偿金在性质上具有区别。违约金是合同双方约定的,一旦发生违约事件,无论违约方造成损失与否,权利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;而赔偿损失则是基于违约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害。一般情况下,不建议将违约金与赔偿金合并支付,以避免可能引发的法律争议。但在实践中,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约定违约金作为赔偿损失的一部分,这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写明。同时,在某些情况下,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,受害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超出违约金的损失。如果合同未作约定,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合并支付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114条: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后,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。有关违约金的约定方式、数额及其履行方式等,由双方约定。第一方不得同时主张履行和赔偿损失,也不得同时主张履行和违约金。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,而该义务能通过其他方式实现的,另一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实现民事责任,但不得要求赔偿无法弥补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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